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 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省外校考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各省如有报名要求请遵照各省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二、 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动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声乐表演)、舞蹈表演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网站公布校考成绩,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教育部( 2004 ) 42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8 号令)的规定执行。 2.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 028-85404020 。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艺术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E-mail :scdxys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 028 - 86080605 、 86081605 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5991681 轻纺与食品学院咨询电话:85404037、13458667698 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 610065 艺术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 610207 欢迎访问: http://www.scu.edu.cn(四川大学主页) 或 http://zs.scu.edu.cn(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或 http//www.cdart.cn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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