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3.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以及未按省规定执行等行为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 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490、498、562、604、658、671、691、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 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简章》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指南》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http://www.bfa.edu.cn“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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