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3年4月10日后,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面向合格考生发放《江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于2013年4月20日前寄出。 六、志愿填报说明 1、考生填报江南大学志愿,必须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的规定; 2、考生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以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高考() 志愿信息为准; 3、已取得学校美术设计类合格证且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的考生,须于2013年6月28日前登陆“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填报专业志愿(应与高考志愿相同,如不同以高考志愿为准),未能及时填报的视为专业服从调剂; 4、江南大学外语教学为英语,不为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 七、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l 美术设计类 ① 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 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l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l 舞蹈编导 文化分须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l 音乐学 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保障 1、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考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执行; 2、按照艺术类招生简章录取,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录政策公开透明,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监督电话:0510-85913556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 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办 公室 邮编:214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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