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文化考试 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五、 志愿填报 1.所有省份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如我校2013年在当地省份有安排美术类招生计划,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 2.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含舞蹈、作曲、声乐、民乐、钢琴、键盘乐(钢琴除外)和管弦乐等七个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厦门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厦门大学音乐类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且成绩须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 3.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含音乐教育方向和艺术管理方向)的考生只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六、 录 取
注: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各省投档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确定的原则为准。 七、 学 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9360 元人民币。 八、 监 督 厦门大学监察部门对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九、 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 附则 1.对于在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时,尚未明确能否取得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证的考生,若最终其专业省统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则取得的我校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2.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和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 3.在音乐表演专业录取中,对于本二线分为A、B线的省份,我校采用本二线A线的65%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若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期间,个别省份尚未划定本二线,我校采用本一线的55%作为文化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 4.我校将在专业校考结束后及时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和合格线。具体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考生可留意厦门大学招生办和考试中心网站的相关通知。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传真: 0592-2180256 网址: http://zsb.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 0592-2184118 传真: 0592-2184117 网址: 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 电话: 0592-2186822 , 2182165 传真: 0592-2181499 邮编: 361005 网址: http://art.xmu.edu.cn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 0592-2182066 , 2181631 传真: 0592-2182066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 电话 : 0592-2188151 ; 传真 : 0592-2186172 附件一: 2013 年厦门大学专业校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点一览表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