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江苏音乐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试9级以上的考级证书,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 二、招生项目 1、西洋管弦乐 (1)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 (2)管乐: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等 (3)打击乐 (4)钢琴 2、民乐:扬琴、琵琶、阮、笙、唢呐、二胡等 3、舞蹈:中国舞 4、声乐:美声、民歌 三、招录程序 1、网上报名: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zsxx.njau.edu.cn),并打印《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连同其他材料于2013年2月18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前邮寄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申请表》(2)初中以来市级以上专业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3)考生本人与特长项目有关的音像资料(4)可附清华大学(招生办)、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招生办)、东南大学(招生办)、复旦大学艺术特长生考试成绩证明、有关省级招办艺术特长生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5)高中阶段成绩单复印件(6)身份证复印件(7)2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 2、材料邮寄:通过 “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 (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字样。地址:江苏南京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3、资格确定: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对于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2013年南京农业大学艺术特长生拟录取资格,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本科分数线,且平行志愿须A志愿(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规则和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满足考生除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基地班以外的专业志愿。 五、其他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应积极参加学校艺术社团的活动,严格遵守南京农业大学各项规定。 六、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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