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人数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1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网上报名: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报考者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2.缴费方式: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进行网上缴纳: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人;美术学、书法学、艺术设计学三个专业报考者须网上一次性缴纳初、复试及三试费共计260元/人。缴费办法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凡通过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初试考生,现场缴纳复试费80元/人;凡通过复试考生,现场缴纳三试费80元/人。 3.确认考试: 2012年12月10日-2013年2月13日,电影学、音乐学、舞蹈学、数字媒体艺术四个专业报考者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各专业考生都必须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4.专业兼报: 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院内其他专业,但只能兼报一个专业。 报考电影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的考生可兼报数字媒体艺术,其他考生不得兼报该专业。 美术学与艺术设计学不得兼报。 音乐学三个方向不可兼报。 四、 专业考试 1.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 电影学专业
说明: (1)“才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展示。 (2)“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 (3)“影视文化现象评析”: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影视文化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 (4)“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 (5)“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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