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校2013年继续在全国外国语中学招收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整个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方式 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的文件规定,外国语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保送生资格的审核、确认,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我校将于考前对保送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本人完整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保送生申请表》(可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网上下载或向所在中学索取),由所在外国语学校签署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12月16日前用邮政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将《天津外国语大学保送生申请表》寄至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除报名表外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申请陈述(用A4纸,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2张1寸免冠彩照。(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经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后,将于2012年12月28日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网上公布准予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 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3年1月11日10:00?12:00,持身份证、学生证到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学校将于2012年1月11?12日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马场道校区)举行保送生选拔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日程、科目安排如下:
四、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五、录取原则 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 天津外国语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保送生录取资格。 七、联系、咨询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b.tjfsu.edu.cn/ 电子邮箱:tyzhaoban@tjfsu.edu.cn 联系电话:022-23247377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204 八、附则 本简章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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