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同济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引领可持续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行业精英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社会栋梁。 二、报考条件(一)学术型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5 年 9 月 1 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同等学历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通过 CET 四级考试;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3)只可报考相近专业,选择范围按照我校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或 3 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 5 年或 5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或 2 年以上。 4.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 3 年或 3 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2 年或 2 年以上。 5.报考会计硕士、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 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 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7.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以上者(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5 年 9 月 1 日,下同),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8. 报考金融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明。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9.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研究生报考单独考试者须全部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1 年 9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2013 年 9 月 1 日前参加工作),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日期:2014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其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及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同济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103),并到同济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除上述专业外,其他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报考院系、所报考的专业(专业有说明时必须填写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信箱必须准确无误。 2、现场确认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 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亍 2014 年 11 月 10 日至 14 日,到同济大学报名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届时查询报名点公告。 3、现场确认须知 (1) 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历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在 2015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 CET 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一篇)。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另须持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和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并签名、盖章的《专家推荐书》; (3) 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 (1) 报考“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的考生,报名时先选择相关院系,至复试阶段再申请相关专业的中法班; (2) 报考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 085300),本科专业应为城市规划,且本科毕业学校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评估为合格的院校。 (3) 从 2013 年起,我校临床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为 1051 和 1052)的培养完全纳入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因此,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满足试点项目的要求。详见《同济大学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招生简章》。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不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5)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6)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入学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初试日期 2014 年 12 月 27 日-28 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014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9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由各报名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专业课和专业综合。我校专业课的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会同学科、专业委员会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内容结合专业培养要求,以及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考试形式可以是口试或者笔试不口试相结合,详见本简章专业目录的复试部分。复试时间为 2015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复试通知由考生凭证件号和考生编号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jszs.tongji.edu.cn/)下载,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七、录取 1、录取程序 1)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yz.tongji.edu.cn)公布各招生院系复试安排。 2)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3) 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4) 拟录取的硕士生应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5)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应不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单独考试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6)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收费和奖励 1)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其它硕士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8000 元/学年。 2) 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奖励体系(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BA(125100)、MPA(125200)、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软件工程硕士(085212)、金融硕士(025100)、会计硕士(125300)、翻译硕士(055101、055109)、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的奖励由培养单位另行制订)。对亍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全部都可以获得 8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以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励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获得不少亍 600 元/月的励学金,每年发放10 个月。另外,纳入奖励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励教和励管的岗位,获得额外的资励。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励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3)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班、金融硕士在职班、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八、学制、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5 年(风景园林硕士、生物学为 3 年;医学院不口腔医学院招生专业均为 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 4 年。中德学院、中法工程和管理学院另有语言强化班,需时半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学制不修读年限另行公布。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它 1)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会计硕士(125300)、护理硕士(105400)、教育硕士(0451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300)、人文学院(210)的艺术硕士(135108)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 我校在研招网公布的招生规模和推免生数为我校 2014 年招生数,仅供参考,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名额和各院系的报名考试情况,将有所调整。 3) 《2015 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初复试科目》中专业代码第 3 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 4)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5)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同济大学网站查阅。 6) 从 2012 年起工商管理类(包含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不管理两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新方案,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硕士期间采用全英文授课,国内生源不外国留学生合班上课的教学方式,以培养高层次的国际化管理人才。 7)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ongji.edu.cn。有关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金融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翻译硕士、护理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人文学院的艺术硕士的信息可查询:http://zyxw.tongji.edu.cn。 8) 招生信息如有变劢,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如本简章不教育部 2015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电话:021-65982944 传真:021-65988292 E-mail:yzb@tongji.edu.cn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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