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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来源:新浪教育
发布时间:2014-09-11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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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讯 北京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已公布,详情如下:

  我校继续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份(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2、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3、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3封,即需要3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或IELTS成绩、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7、通过北京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信息表》1份。

  此外,申请者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7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申请者请访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北大网上申报

  2014年9月7日,北京大学开通北京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yjsy.pku.edu.cn/tjms/)。9月16日前,申请者须登录该系统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打印申请信息表。具体安排请见网站的有关通知。

  3、申请材料

  2014年9月16日前,申请者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为100871。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月底补交。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者还应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初审与复试

  1、各学院(系、所、中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对象包括本校及外校的申请同学。

  3、复试规则由各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都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规则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推免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五、录取与公示

  1、接收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于院系的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免试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3、2014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院系网站或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的录取信息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六、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待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待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七、招生咨询

  1、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grsmss@pku.edu.cn

  医学部咨询电子邮件:zsyjs@mail.bjm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活动中心五层

  2、各院系咨询电话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dtxx/35835.htm)。

  八、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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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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