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招生简章已发布,内容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申请攻读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 提交材料 1. 《)、工程管理硕士(MEM)、项目管理和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MPA)全日制专业学位不能接收推荐免试生外,北京邮电大学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申请材料):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 XXX学院教务科或邮箱地址 邮编:100876 各硕士研究生二级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
3. 各学院(研究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于9月底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b.bupt.cn)支付100元复试费后,到各学院(研究院)教务科办理复试报到手续,方可参加复试(校内推免生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学院(研究院)教务科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 4. 复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9月底至10月初。 5. 北京邮电大学根据申请材料、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携带所有原始申请材料及拟录取学院(研究院)密封好的复试成绩单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换取拟接收函。(校内推免生不需要办理拟接收函,由拟录取学院(研究院)统一到研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6. 所有取得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必须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推荐免试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在本科所在高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登记表最迟请于11月20日前寄送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完成所有报名手续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7.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申请者的免试录取资格。 8. 取得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四、 录取 北京邮电大学将根据推荐免试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或考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附件:推免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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