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办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都中医药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1、凡录取考生均需通过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以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分数线为准。 3、根据教育部规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比例基本按1:1.2确定。 4、复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17日到4月20日。 14-16日到研究生处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17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5、复试对象:统考、单考初试合格考生。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4月14-16日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研究生处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准予复试。 ①应届生需携带身份证 、准考证 、学生证 、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证明 。 ②往届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 6、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实践技能考核、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7、对符合初试要求的考生均按报考第一志愿学科进行复试,复试中笔试科目以我校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为准。 8、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为100分;面试为100分,其中面试提问占50分,实践技能考核占3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分(具体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方式由报考相关学院确定)。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9、对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2008年9月1日后取得成人本科文凭考生等)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每科时间为3小时,总分100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10、录取为计划内、计划外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在学科中排名高低录取。 1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2、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含本校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13、所有校内调剂均在报考第一志愿学科复试合格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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