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发展沿革
1956年,创建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先后隶属于国家二机部、四机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
2000年,成为信息产业部与浙江省共建、以省管为主高校。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原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院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会计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学院、通信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新闻出版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97人,其中,正高职称165人,博士生导师2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3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为39.75%。拥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863领域专家组成员、总装备部科技委专业组专家、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浙江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特聘教授、浙江省“151”第一层次人才和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等各类人才百余名。
学科建设
7大学科: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文学、法学和教育学。
1个国防特色主干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电路与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海洋机电装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1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决策科学与创新管理。
9个浙江省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应用数学、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
7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电路与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
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
从198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有30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历史。
现拥有 6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31 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9 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授予权。2003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单位,拥有 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1 个联合培养博士点。
2009年,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已通过我校作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进行立项建设。首批3个立项建设的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科研平台
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通信信息传输与融合技术。
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射频电路与系统。
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
8 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与会计电算化、特种加工、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材料与器件、嵌入式系统与应用。
2 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集成电路设计、软件。
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计算机。
科研经费和成果
学校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 “ 六五 ” 至 “ 十五 ” 计划重点攻关、 “ 973” 、 “ 863” 、军事电子预研等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逾亿元。
一批优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奖励, 连续四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8 项, 尤其是 2006 、 2007 年、 2009 年,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5 项、国家发明二等奖 1 项、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 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目前,学校与全国数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科研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和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已成为浙江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力地支持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对外交流
学校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德国、英国、爱尔兰、瑞典、白俄罗斯、日本、加拿大、芬兰等国的多所知名大学及国际企业、研究机构建立了师资培训、学生交换、联合培养、合作研究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主办和合办国际学术会议(论坛)10次。与德国弗朗恩霍夫学会、日本NEDO、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等在信息、能源、材料等领域开展了深入的科技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与爱尔兰都柏林城市大学、美国犹他州立大学等校开展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学校拥有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 招收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长期留学生。
学校设有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在筹建国际交流学院,现有多个人才培养、科技合作项目。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学术型专业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专业学位的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6、7、8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专业学位的条件与学术型专业报考条件相同。
(三)我校所有硕士点均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免试生工作于每年9月开始,10月中旬结束。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到报名点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二)现场确认
1. 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有关证件,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并照相。
2.推荐免试生根据毕业院校按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相关文件要求,对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报名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须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2.考生网报时必须注明选考科目;如未注明或所注与招生目录不符,将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确定考试科目;考生可注明研究方向,但不需要注明导师(研究方向、导师在复试时,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各专业招生指计划,由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确定)。
3.个人通讯地址(必须按照××省××市××区(县)××路(乡、镇、街道)××号××(单位)××信箱(院、系、所或部门)格式填写完整)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请考生务必详细、正确填写,并在录取结束前请不要更换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免耽误考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四、初试
1.时间:2011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地点:由当地市招办安排,考生考试前在当地市招办查询。
五、复试
1.复试时间:2011年4月中上旬;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复试内容: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内容;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六、录取
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的政审和体检等,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七、择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由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八、201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和人数说明
2011年我校有30个学术型专业和12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拟招生总人数977名,201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报考咨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路,邮编:310018,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提供往年入学考试试卷(0571-86919142张老师)。
招生信息查询网址为:http://grs.hdu.edu.cn ,电话:0571-86919140
十、招生目录,点击查看。
单位代码:10336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路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电 话:0571-86919140(兼传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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