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评价网 > 考研加油绽 > 考研资讯 > 研招简章 > 正文
广西师范大学招收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7 09:22
分享到: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 :

①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高职高专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我校不招收在读大学本科1-3年级学生。1-3级本科生报考我校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生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参看《广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办法》。

(四)我校各招生专业均不招收非本专业专科(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一)网上报名:所有报考2011年硕士生(包含推免生、师资硕士)均必须网报。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29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4日(具体工作时间注意考点公告通知,广西师范大学考点为每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教务处学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三)属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四、考试及复试

(一)初试日期:待定(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由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一般安排在育才校区内。

(三)初试科目:

我校2011年各专业考试科目以《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http://www.yz.gxnu.edu.cn/ )为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八)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九)同等学力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跨专业报考考生由我校各专业学院决定是否加试。

五、学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

六、录取类别

(一)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我校为公费主导型学校,被录取考生大部分为公费生。)

1.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近两年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生录取比例在80%以上)。

2.定向: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委托培养:不调取考生档案等相关材料,培养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将转入广西师范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5.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类别只能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单位或考生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合同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七、收费标准

(一)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生免收学费(近两年公费比例占80%以上)。

(二)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录取前还须缴纳培养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00元(美术学专业:每生每年10000.00元);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每生每年9000元,其他专业学位每生每年7000元。

八、奖学金

1.为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改革奖学金的发放机制,国家非定向生(公费生)的普通奖学金以优秀奖学金的方式发放。

2.奖学金的评选根据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能力确定,每学年结束时评定一次,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无论公费或自费生均可参加评定,优秀奖学金覆盖率在80%以上。

3.奖学金标准:特等奖学金 5000元/年、甲等奖学金 3000元/年、乙等奖学金 2000元/年、另外本校还有真龙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孝廉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的奖学金。

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4.我校设有大量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5.我校已开通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将为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保障。

九、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十、联系方式:

(一)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二)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三)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四)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十一、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相关阅读:  ·重庆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文明上网,理性评论:
表情:
用户: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