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215个专业(含10种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700名(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名(含推荐免试生)。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意向招生计划是根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数,综合分析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 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一)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 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二)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三)各招生专业在备注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1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教学司〔2010〕21号文件要求设置。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 五、相关政策说明 (一)2011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动态奖助体系,实施新的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以后每学年评定一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占80%;B类免交半额学费,占15%;C类自筹学费,占5%。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奖面达85%。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10%;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占60%;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占15%。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可申请5000元/年、4000元/年的助教奖学金和助管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部分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二)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受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我校每年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2011年 “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学生比例一般可占到50%。 (四)“211工程”院校及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五)学校和院系可为研究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三助”岗位约占在校生的60%,国家助学贷款比例约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0%。 六、其它说明 (一)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采集考生信息方式进行,2011年报考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备用信息栏填写指导教师(个别专业学位除外),望广大考生在报名前认真查阅学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以及招生院系招生简章、招生目录中的导师简介和招生情况等信息,并提前做好报名准备。 (三)我校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四)我校只邮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gs.zzu.edu.cn)自行下载打印。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保证研究生部与考生的联系。 (五)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大复试力度,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2011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公布时间进行。 现场确认地点:按照教育部公布时间到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进行验证、交费、照相、确认报考信息。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须选报郑州大学报考点。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八、考试时间:按教育部公布时间进行。 九、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址为:http://gs.zzu.edu.cn 欢迎上网查询考研信息。 (二)考生可直接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 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三)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四)招生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加"☆"的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加"★"的为博士授权专业,加"▲"的为省级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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