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是以社会公益性研究为主的综合型研究机构,研究领域涵盖基础、应用基础与开发研究。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物资源持续高效利用方面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研究,逐步形成以高原生态学及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高原生物资源的研究与开发、春小麦遗传育种与旱区生态农业为主体的优势学科,解决高原生物适应与进化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退化生态系统恢复重建与生物资源的保护等科学问题,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关键技术。四十多年来取得丰硕成果,为国民经济建设及区域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现有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生态学专业博士培养单位和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硕士培养单位。每一学科方向均有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导师队伍和专家学者,现有博士生指导教师24人,硕士生指导教师49人。青藏高原生物标本馆收藏青藏高原生物标本43.45万号,其独具的青藏高原特色,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是无可替代的,可谓高原生命科学的宝库。 实行普通奖助金、等级奖学金和“三助”奖酬金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同时享受科研成果绩效奖励。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单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先选择“青海”,然后在招生单位栏中选择“80122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考生在报考时须在备注信息栏目内填写报考导师。 四、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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