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条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招生说明
1. 2011年我校28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3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2. 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预计招生规模数包括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研究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时各专业将根据生源、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三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3. 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报考我校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在报考前须修完大学本科阶段4门以上主干课程(必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名须知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时间201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要求考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尤其是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以便随时能联系到考生本人。凡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到本人在网上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没有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每天8:30--17:00,逾期不再补办。在外省报名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外省报名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相关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通知。
凡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复试时所需提交材料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不详导致各类函件无法收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各种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五、奖助学金
注:详情请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
研究生学院 Email: syyjsb@163.com
网址:http://www.syit.edu.cn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邮编:110159
传真:(024)24686215
电话:(024)24686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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