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2010年我校共招收713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培养临床能力)与"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两种学位类型。 二、我校招生目录中,专业类别代码为“1051**”代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1052**”代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其余代码均代表学术型硕士。 三、根据国家报考专业相关相近原则,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及带教导师具体要求,现对跨专业报考问题作如下说明: 四、同等学力报考要求 五、研究方向仅供考生选择专业时参考,复试时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考生录取后,入学报到前(2011年9月1日)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否则,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初始学历为非全日制国家二批本科及以上的考生(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只允许报考我校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方式。 九、报考注意事项 十、由我院自行命题的复合科目: 十一、考生请登陆研究生学院查询具体报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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