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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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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07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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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其中应届生最迟应于2011年9月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须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新标准成绩达430分以上或者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初试科目与其他考生相同,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要求;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方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要求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本人必须在复试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有关事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 2010年10月10日至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9月中下旬可登陆湖北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gs.hub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查询)。

2. 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上报名号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办理交费、照相,确认本人的报考信息。不到现场确认的,其网报信息无效。

我校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的教育管理领域除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有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院校向我校推荐免试生。请推免生在本校获得资格后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正式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设置三个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所有科目继续纳入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第一单元不设置考试)、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基础课,体育综合考试科目满分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200分,其他基础课满分150分)、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

(2)初试时间、地点:2011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复试

(1)复试时间:大约在2011年4月中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②其他需要复试时考察的内容。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联合培养

湖北大学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各专业8人;与咸宁学院联合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分别在地理、思政、数学、化学、物理等领域招生,招生计划为各专业领域5人;与孝感学院联合培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0人。

联合培养的学生在湖北经济学院、咸宁学院、孝感学院学习和住宿,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参加由湖北大学主持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联合培养的学生在培养学校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各类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第一学年住宿费全免,并享受每生每月300元(每年10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在咸宁学院学习的学生三年期间住宿费全免,并享受每年5000元的资助(可用于课题研究、生活与交通补贴等);在孝感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孝感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了多种奖学金。硕士生公费名额原则上按一级学科专业相同考试科目的初试总分高低排序进行分配。自筹经费生如果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2.招生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的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湖北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部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7-88663060

学校代码:10512                                

网    址:http://gs.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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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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