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此类学生占用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国家招生计划,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考试时间
2011年4月9日至10日。
四、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考试科目
参照《2011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2011年南开大学招收港澳台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博士研究生考外语和两门专业课。
六、复试
根据考试成绩2011年5月份进行。
七、录取名额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2011年6月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一般最多录取1名。
八、入学
新生于201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22)23508447
主页:http://graduate.nankai.edu.cn
E-mail:zhangyz@nankai.edu.cn
十、请随时留意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信息,以上内容如后期有所更改,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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