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类别
我校共有52个硕士专业(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10个专业学位)和17个博士专业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两类,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
二、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内地(祖国大陆)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①具体学历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学位;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②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
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和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010-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阶段: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初试中MBA、MPA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总分为300分;MPAcc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会计学满分为100分,总分为400分;其他考生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中:经济学(科目代码2001)考试内容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占40%)、西方宏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管理学(科目代码2002)考试内容包括管理学原理(占40%)、西方微观经济学(占40%)、计量经济学(占20%)。
初试时间:2011年4月9至10日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复试阶段: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在网站上(http://gs.cufe.edu.cn)通知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地点。硕士生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课考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博士生复试包括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七、录取和入学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直接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入学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制与学费
1.硕士研究生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学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逻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国防经济专业学制为三年,学费为9800元(人民币)/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人民币)/三年。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制均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学费均为15000元(人民币)/年。
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学费总额为78000元(人民币)。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学制为两年,学费均为9800元(人民币)/年。
自费兼读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2.博士研究生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自费兼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学年11800元(人民币)人民币。
3.特别提示:
基本学制之上,每延长一年须按每年11800元(人民币)交纳学费。
学费可一次交付或分次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付。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7000元(人民币)/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5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4000/元(人民币)。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9000元(人民币)/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7000元(人民币)/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5000元(人民币)/人。
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0)86-10-622890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请考生经常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有关报考信息研究生部网址:http://gs.c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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