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多年悠久历史,目前我校已拥有全部艺术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已经连续招生四年,成为我国专业艺术高级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ofFine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30人,其中音乐10人,广播电视10人,美术5人,艺术设计(数字艺术)5人。其中推免生名额约为30-50%。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在计划招生专业领域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0年9月10日至21日间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0年9月25日前寄(送)到申请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免试生复试安排请点击《2011年艺术硕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二)报名 (三)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我校艺术硕士招生专业有四个。各专业类型代码如下:音乐055101,广播电视055105,美术055107,艺术设计055108。 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均有四门。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610-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第四单元各专业考试科目如下:音乐专业:881-和声、曲式(满分150分);广播电视专业:885-影视艺术史(满分150分);美术专业为:883-美术史论(满分150分);艺术设计(数字艺术):884-数字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艺术原理和第四单元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获得国家级艺术专业等级证书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艺术硕士录取后,于2011年9月入学,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3年。 艺术硕士专业毕业报告和学位作品的完成必须与相关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认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一篇总结性毕业报告。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两类: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非定向培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定向培养。 我校艺术硕士(含推荐免试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总计为每人5万元,按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我校艺术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我校艺术硕士在学期间学校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22室;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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