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拟招收全日制的新闻与传播硕士(“MasterofJournalismandCommunication”)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的新闻传播人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北京师范大学的新闻与传播硕士主要依托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开展。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自1993年开始招收新闻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2003年设置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多年来,培养了数百名优秀的硕士毕业生,活跃在北京及各地新闻、出版等媒体和政府、宣传、教育等部门,享有很好的社会声誉。 我校2011年招收的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旨在培养适应当代新媒介环境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具备现代新闻传播理论和文化创意思维能力以及媒体实践经验,能够从事多种媒体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人,其中媒介文化传播18人,编辑出版12人。 三、推荐免试 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名额不超过拟招生人数的30%。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点击查阅《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其中申请信息须于2010年9月10日至21日间登陆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系统填写,书面申请材料须在2010年9月25日前寄(送)到我校文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报名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码为5801)初试科目如下: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国家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的最新指导性意见(2010年9月30日更新)。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科目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不再统一编制考试参考大纲,我校指定参考书如下(2010年9月30日更新): 《传播学教程》,郭庆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复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录取后于2011年9月入学。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到1年半。 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将强化应用型课程和专业实习。注重新闻传播理论与新闻传播实践的紧密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际调查研究的教学方法。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兼职导师为辅。校外兼职导师为新闻出版业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参与学术前沿讲座、专业实习指导、论文指导等多个环节的工作。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两类: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非定向培养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定向培养。 我校所有新闻与传播硕士均需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共计3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注册。 我校新闻与传播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我校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在学期间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2.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我校不再寄送。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邮政编码:10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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