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75人,培养单位为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学院拥有软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4个领域的工程硕士点。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包”的精神,坚持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2006年6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验收评估,综合排名第一。2007年1月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评估,综合排名第一。 为了培养高层次、实用型人才,贴近产业,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教高司函[2006]29号文件),选择信息技术、微电子产业高度发达的长三角地区——无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无锡基地)。 一、推荐免试生 北京大学2011年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8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0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0年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 报名费:按北京市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 招生院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 2. 招生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 3. 开设研究方向:
(四) 初试 2011年1月中旬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各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名称如下 1、 01)集成电路与系统芯片(soc)设计、02)集成电路制造、3)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数学(一) ④ 半导体物理或数字电路逻辑设计,两门任选其一。 2、 04)通信工程、05)应用电子技术、06)光电子技术与应用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数学(一) ④ 电子线路或普通物理,两门任选其一。 3、 07)能源系统设计与管理、08)先进照明技术与应用、09)太阳能光电技术、10)低碳技术与经济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一) ④普通物理、材料科学、数字电路逻辑设计,三门任选其一。 4、11)嵌入式系统工程、12)通信软件与系统、13)软硬件协同设计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一) ④半导体物理、数字电路逻辑设计,计算机应用基础,三门任选其一。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请参考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各地新华书店有售。半导体物理、数字电路逻辑设计、电子线路、普通物理、材料科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参考书目
(六) 复试 本专业将采取面试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 录取 1. 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2. 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或由工作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三、培养 1. 北京大学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 采用学分制,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共4万元。学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25000元,第二年交纳15000元。 学院设有普通奖学金(校级普通奖学金和院级普通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如专业奖学金等),同时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享有实习津贴。学院还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学生勤工助学、科研实习的机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2011级电子与通讯工程(1)至(12)方向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基地,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无锡基地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13)方向学生的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协助解决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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