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2012年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各院系所、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文章;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确认的方式。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报考信息确认。 上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在9月份注意查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准考证请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30-150%左右。部分专业根据其特点,差额比例将适当扩大。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并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学制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半。符合规定的硕士生可以在两年或两年半毕业。 七、关于学费和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定向培养硕士生。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交费上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每生每年学费为0.8万元。 3.学校为学术型硕士生设立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硕士生(含定向硕士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年度考核合格,即可获得额度相当于当年学费总额的基本奖学金,即每生每年0.8万元。这笔基本奖学金可用于冲抵该年度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学术型非定向培养硕士生还可申请硕士生基本助学金。硕士生基本助学金由各院系所分等级设立,按年度动态评定和管理。平均每生每年基本助学金额为0.38万元。 4.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0周岁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全部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为支付全部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硕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八、住宿 新生第一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第二年迁回校内住宿。大运村学生公寓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每人500元。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不解决住宿。 九、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硕士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学术型研究生-培养工作”栏目中查询 2.课程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十、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上查询。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备注:如果201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 附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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