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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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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2-0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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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隶属教育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学校现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博士点、99个硕士点,有MBA、会计硕士、翻译硕士和20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热忱欢迎香港、澳门、台湾的青年报考。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收类别
招收类别为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或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三种形式。
我校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实际情况,拟安排10个公费博士研究生名额,30个公费硕士研究生名额。

三、收费标准(按人民币)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自费全日制或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执行大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的收费标准:1、博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000元/学年(三年制),9000元/学年(两年制)3、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含MBA、会计硕士及翻译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与大陆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目前1000元/学年左右)。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及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
硕士生:一门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共三门)
博士生:一门外国语及至少两门业务课(至少三门)
以上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
复试时间:2011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和入学
1、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的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格检查结果等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6月中旬发出。
2、新生于2011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博士、硕士学位证书。

十、奖学金
1、公费奖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公费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可按大陆研究生同等标准享受每年12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录取为公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享受每年2000-4000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2、学校还设有“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文体、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55
联系电话:(0532)86981390
传真:(0532)86981391
E-mail地址:sdyzb@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主页:http://www.upc.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s.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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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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