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江西省与教育部实行省部共建的高校,也是全省公共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硕士点首创大学。学校是“文理工渗透、理工医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等11学科门类。学校现有3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2 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点,2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7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2001年起开始合作培养MPA硕士研究生,已毕业500余人。今年我校全日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为150名,现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与性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及部分工商企业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它公共服务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08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或2006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三、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①英语(100分);②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共200分),共计二门。
2、考试科目时间安排:2011年1月15日下午,英语;2011年1月16日上午,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培养方向与培养方式
1、培养方向:①地方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研究;②公共政策研究;③高校管理研究;④公共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⑤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⑥公共财政政策研究;⑦城乡基层自治研究等
2、培养方式:我校MPA培养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授课方式有二种:①、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②、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六、学制与学位授予
实行学分制,学制2~4年,学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南昌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培养费用
按赣发改收费字[2006]631号文,学习培养费共计3.0万元/生(可分两至三次缴清)。
八、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2011年试行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九、其它事项
1. 报名点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2. 我校作为报名点在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录取阶段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由中心配合组织考生在录取前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一律不录取各级党校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对毕业证书真伪无法辨认,由考生自行到相关权威机构进行认证,持认证证书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十、参考书目
1.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十一、招生咨询
南昌大学主页:http://www.ncu.edu.cn/,单位代码:10403
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ncu.edu.cn/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青山湖校区北区行政大楼3楼)
通信地址:江西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编:330047
联系电话:0791-8318041 传真:0791-8325990
联系人:乐老师、黄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