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到招生单位报名(或函报)并到招生单位参加考试。
报考地点不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考生可报考攻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自费或自费兼读研究生。
3.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与内地招生目录相同。其中,硕士研究生初试不考政治,报考史学、教育学、心理学和医学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的确定请与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均参加复试。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时间:2011年5月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攻读自费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年或三年;攻读自费兼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待遇
自费生和自费兼读研究生在学期间需交纳学费,其它费用自理。硕士生学费,二年制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三年制每人每年人民币1万元。博士生学费,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
联系单位: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代码:10183
网址:http://www.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6371传真:0431-85166371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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