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湖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 我校2012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的专业学位均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本招生专业目录中代码以07、08开头理科、工科类的专业可以接受单独考试报名,其他专业不进行单独考试招生。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三)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六)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硕士生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一)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三)考试和录取 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在复试时还须接受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知识的考查。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地点: 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3.程序: ①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注意事项: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考生资格审查 1.对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对其他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大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其他考生在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三)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2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和体育硕士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各专业学位均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六)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学院的复试通知。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九、录取、学制和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费标准按湘价教〔2011〕119号文件执行。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扩大资助范围,并实行资助动态管理。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覆盖面达当年硕士生招生总数的70%,用于资助在校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软件工程除外)。脱产硕士研究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hnu.cn)将及时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学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 湖南大学学校代码: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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