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京农业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领导的,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全校现有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含渔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含土地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含乡镇企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和体育工作部。全校各类在校生共有32000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8000人。 现有研究生导师808名,其中博士生导师300名,国家、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7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入选国家各类人才工程和人才计划73人。 建有作物遗传与种质创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大豆改良中心和国家信息农业工程技术中心4个国家级科研机构,50个部省级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分活跃,先后与美国、英国、荷兰、德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正式的校际关系或项目交流合作关系,教育国际化进程正在快速推进。 二、招生类型 2012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00,实际招生人数由教育部下达。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我校校医院体检结果为准)。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2、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有关报名的动态信息详见我校研招网或教育部研招信息网。 四、初试 1、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 2、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一和业务二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具体科目名称和代码详见《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他为学校自命题科目。 5、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到江苏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其他考生可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 五、复试和录取 1、复试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 2、同等学力考生除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制定的2012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江苏省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制定南京农业大学201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培养协议书。 5、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一)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2、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和考试 报考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方式相同,另外,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三)复试和录取 教育部采取“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特殊措施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与录取工作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生方式同时进行,工作程序与工作要求相同。所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 七、其他事项 1、动态信息请浏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grasch.njau.edu.cn\zs。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办法:通讯地址: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10095。联系人:宋俊峰,周孜,联系电话:025-84395345(传真),E-mail:sjf@njau.edu.cn,zhz@njau.edu.cn。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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