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 年10 月10 日-31 日每天9:00-22:00 时;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于2011 年9 月25 日-29 日每天9:00-22:00时在网上进行预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时间: 2011 年11 月10 日-14 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请查询各省级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公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公告。 三、考试时间:2012 年1 月7 日-8 日。 四、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 年或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 年9 月1 日,下同),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学习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8 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或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或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或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一般招收国防科技系统单位在职人员。 七 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八、其他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参加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其报考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如加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2012 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录取类别分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两种方式。自筹经费考生转人事档案,可转户口,毕业时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委托培养考生入学前我校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协议。 注:凡在报考过程中,采用不正当手段及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招生说明 一、 2012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生2400 名左右。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合格生源的录取,各学院及各学科、专业、领域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和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作调整。 二、 报考资格、报名时间、方式等请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三、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可申请硕博连读。 四、 我校是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学校之一。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须在教育部举办的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培训后跟下一级新生一起入校学习。 五、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硕士—博士连读培养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 六、 2012 年我校对国防科工系统内,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或硕士毕业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继续实行单独命题考试入学制度。 七、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二部分,复试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八、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尊重考生志愿。如因名额所限,达到复试线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至本校相近专业或兄弟院校录取。 九、 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后师生互选,报名时填写报考学科专业即可。 十、 我校近年研究生试题可在研究生院网下载。 十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上公布。 十二、招生目录中带“★”的为博士学位权授专业;带“▲”的为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带“※”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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