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上海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2年拟招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共3000人(含推免、单考名额)。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可浏览我校研究生部招生网页查询有关申请手续。 三、其它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部分专业以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原二级学科(专业)具体名称请查阅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或招生简章中一级学科的专业介绍。 2. 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同等学历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4.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2年4月初另行公布。 5.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6.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学术型中的艺术类各专业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 7.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8.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研究生部主页将同时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浏览下载。 9.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0.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 11.各学院所在地址 (1) 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图情档系、环境及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法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200444 (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MBA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200072 (3)材料学院高分子系、数码艺术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 一、 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注: (1)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方可报考。 (2)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研招办(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 200444)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同等学力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通知书中注明。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硕士 除满足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外,还需是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1)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须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各专业、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硕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为预报名阶段。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注:根据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到上海大学研招办(宝山校区410室)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持考生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份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然后到上海理工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初试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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