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2年我校有77个学科、专业,16个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会计硕士、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人左右,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500名左右。(招生人数以2012年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考试科目: 含有两组考试科目的专业中,001组为报考“全国统考”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002组为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 三、学术型研究生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的各项要求。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4及5中(5)的要求。 五、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或提交选修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通过初试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复试时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 六、单独考试: 1、我校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用于招收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的考生,招生专业为采矿工程,拟招生人数为45人。 2、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符合“三”中第1、2、3、4及5中(5)各项的要求; 七、强军计划: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及考试内容同单独考试考生。报考名单及资格审查表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未经解放军总政治部允许,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强军计划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并在我校考点参加入学考试。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所有参加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类别招生。 九、推荐免试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本校推荐免试生到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填写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十、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一) 硕士研究生报名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考生须于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1、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会计硕士专业的考生,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报名号,于2011年11月10日--14日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等现场确认手续,并在该考点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报名及考试日期同全国统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报名编号到我校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摄像手续,并在我校考点参加统一入学考试。 5、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时不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发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 1、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统一进行。 十二、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协议书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交。 十三、学制: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它学院学制为2.5年。 十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激励和调动硕士研究生学习及科研积极性,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设置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等奖助学金获得者免除学费并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生活津贴;我校一等奖助学金比例约为70%;2012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的考生,录取后享受一等奖助学金待遇。 十五、合作培养: 我校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英国牛津大学等100余所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六、说明: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及密码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9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十七、根据校发[2011]36号文件精神,以下硕士研究生学校安排住宿:进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MBA、MPA);按照国家政策招收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国防生。 十八、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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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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