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是吉林省惟一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土建类高等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建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立足吉林,面向全国,服务建设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培养“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培育了4万余名土建类高级专门人才,为建设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设计学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企业管理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学校具有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校研究生、本科生14000余名。 学校土木建筑优势突出,学科专业特色鲜明,为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学校现已成为以土木建筑为优势和特色,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多学科相互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建设大学。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8个院(部);拥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3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设有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筑节能技术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寒地绿色建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中国东北建筑文化研究中心(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14个教学实验室;有具备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建设监理公司、勘测公司等6个校内实习基地和62个校外实习基地可供实践教学,并与省内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被评为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艺术设计等四个专业被评为吉林省首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8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次,标志着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已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为学校承担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较强,工程实践经验丰富,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44名,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370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16名。导师队伍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等15名;有吉林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12名;吉林省勘察设计大师、省优秀青年建筑师等5名;吉林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跨世纪中青年骨干教师等13名,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学校现有红旗、净月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200万元,图书馆藏书77万册,配有现代化电子阅览室,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撑。 “十五”以来,学校依托学科和地域优势,着眼于建设行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应用研究,为建设领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最近三年,学校共计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96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23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0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1956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且被SCI、EI、ISTP等国际重要检索机构刊物收录计640篇;获国家专利63项。2006年,学校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十五’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00人,其中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及调剂时间: 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复试说明: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历人员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一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如考生在网报时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取消其入学资格。 |
[发布者:yezi] | ||
相关阅读:
·重庆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2010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