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以下简称“天文台”)始建于1957年,天文台主要从事天体物理、射电天文技术、空间目标和碎片、应用天文等方面的观测研究。在天体物理领域,主要从事脉冲星、恒星形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和天体高能过程等研究;在射电天文技术领域,主要开展微波接收机、数字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工作;利用观测条件的优势,提供高质量的空间目标和碎片观测服务;在应用天文方面,主要开展脉冲星计时阵以及导航应用研究,提供卫星导航地面站、GPS站的运行和观测服务等。 天文台现有射电天文、光学天文与技术、应用天文三个研究室;下设五个特色研究团组、一个实验室;有南山观测基地、CAPS喀什地面站、GPS巴音布鲁克站和GPS巴伦台站等野外台站;拥有25米射电望远镜观测系统、中国区域定位系统、GPS卫星定时定位系统、太阳色球望远镜、40厘米精密光电观测望远镜、1米口径大视场天文望远镜、80厘米空间碎片观测望远镜、空间目标观测光电望远镜系统等多项大型仪器设备。另外,110米大口径全可动射电望远镜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一流的基础科学研究平台和最具有显示度的大科学工程,投入使用后可极大提高我国理论研究及天文实测和技术应用能力,跃入国际前沿水平,及时满足国家在航天测控和深空探测领域的需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天文台广泛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已成为多个国际合作组织的成员。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范围扩展到了美国、荷兰、澳大利亚、日本、德国、英国、意大利、俄罗斯、瑞典及我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同时还与国内多个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天文台是中国科学院射电天文重点实验室成员;是国家天文台的一个重要的天文学研究与实测基地、新技术创新基地、应用天文学研究和服务基地以及天文学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具有天体物理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设天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率先建立了国内脉冲星观测研究基地、是国内重要的厘米波分子谱线观测研究基地;是国际甚长基线干涉测量(VLBI)网不可替代的台站,也是我国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和区域定位网等空间学科战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台站;是国际上代表中国天文学科综合实力的成员之一。 天文台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有关报名条件、时间等具体事项请浏览天文台网页中的相关信息(http://www.xao.ac.cn)。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硕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要求就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普通招考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考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天文台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天文台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天文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7.新疆天文台同时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具体事宜请见《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关于接收2012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知》。 (二)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两年学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并由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四)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天文台研究生部或导师取得联系。 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日09:00-22:00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推荐免试生需在10月25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若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皆以天文台的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按照公告提示及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以修改本人信息。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天文台的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天文台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天文台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现场确认时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3)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需由原毕业院校教务员打印并签名,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5)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在学证明); (6)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8)已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奖励、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9)各种获奖证书等; (10)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现场确认阶段: 1.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手续: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阶段: 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为四个单元,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语种以天文台专业目录为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见本年度招生目录,科目考试大纲见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3.初试时间 请各位考生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在初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复试阶段: 1.我台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则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本年度生源状况确定。 2.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按天文台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通过新疆天文台网页向考生公布。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1.报考我台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国科学院系统内调剂。 2.具体调剂内容、时间、方式及要求请详见本年度《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硕士研究生调剂须知》。 六、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体检由天文台研究生部在复试阶段统一组织考生在二等甲等以上医院执行。 七、录取 天文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向天文台研究生部提交与定向单位签署的相关定向培养协议。 八、收费及待遇 天文台2012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公费制度,一律不收取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需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集中教学园区(北京市)”进行基础课程学习,从第二学年开始将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科研工作。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出国学习2-3个月,享受奖助学金等优厚待遇(在职人员除外);研究生在天文台期间可每年享受一次报销路费的探亲假;研究生办公室配有固定电话、空调、互联网、液晶宽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享有舒适的现代化办公和住宿环境。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xao.ac.cn)查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天文台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689002 传真:0991-3838628 邮 箱:shenchengch@uao.ac.cn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编:830011 新疆天文台网址:http://xao.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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