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2年我校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和计划外(委培、自筹)各类别拟招生总数。其中也包括本校推免生人数,但推免总数不会很多,一般不会影响统考录取。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考试后,在考察考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具体报名手续请关注有关方面通知和我处网站。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5.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到上海师大报考点报名、考试,网报时也须正确选择报名点必须为“上海师范大学”。 四.报名方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两个阶段。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报考须知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四.我校有单独考试权,报名、考试的时间、手续均与全国统一考试相同。参加单独考试者需本科毕业(至录取入学时)满四年,且单位同意委托培养。单独考试者现场确认、考试地点均在我校,报名点须选上海师大,具体简章另待通知。 五.复习资料和部分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信息栏的“复习迎考相关信息”。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在专业目录中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请勿来人来函索取。 六.我处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 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学校代码:10270。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请关注我处网站)。 上海师范大学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2年计划在10个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数国家尚未下达,各专业学位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等有所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以全日制方式培养的硕士生类型,它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将更加突出对应用型人才专业知识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的特色,重视和加强全日制硕士生在动手能力方面的训练,以及在实际生产与教学科研实践中不断积累应用研究的经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除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以外: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三、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10月10日-31日)和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两个阶段。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的报考须知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四、复试时间、方法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情况,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具体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录取及待遇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自筹经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六、培养及证书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毕业后可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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