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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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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0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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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详情如下: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药科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学校,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综合性药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教职工1108名。
学校目前已发展成为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教育的高等药学学府。设有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基础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药学合作研究中心以及测试中心、计算机中心、现代教育中心、中药资源中心等。

学校是国家批准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地区学员及外国留学生、国内高中保送生的院校。有药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形成了以药学为优势和特色,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现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招收本、硕、博连读八年制学生)、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招收本、硕连读六年制学生)。药剂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学概论、分析化学、化学制药工艺学、生物技术制药等8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剂学教学团队、药理学教学团队和药物分析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药学专业、制药工程专业和药物制剂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

学校仪器设备先进,图书馆藏丰富。拥有可供教学科研使用的核磁共振波谱仪、气—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现代高精设备;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现有藏书80余万册(件),国内外重要期刊2300余种。目前已建立了数字图书馆,通过Internet,使师生很快了解国内外最新科技信息。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国内一些知名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实现资源共享;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校际交流与科研协作关系。
学校坚持“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建设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招生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3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0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30人左右(含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生),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做合理性调整。

二、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所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本学科考试外,在复试中还需在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生理学、生药学、药用植物学八门本科主干课程中选取两门进行加试,且加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相同。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日语考生英语必须通过国家四级(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8.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中且已获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关于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管理办法。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五、报名时间: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可更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1)选择“沈河区考点”的本校应届本科生,我校研究生处将统一组织照相及缴费事宜,详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网报结束后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另行通知。(2)其他考生应到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并办理报名交费和考生本人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予以准考,参加入学考试;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七、入学考试时间: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我校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时间:2012年4月份左右。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通知。

八、违规处理: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302数二、303数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2)611药学基础综合和349药学综合为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四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门课程占75分,其中单选题25道50分,多选题10道10分,判断题15道15分。
(3)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为中药学、中药制剂分析、天然药物化学三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300分,每门课程占100分,考试内容倾向基础内容。
(4)612综合化学I为有机化学和无机化两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有机化学占90分,无机化学占60分。
(5)811综合化学II为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两门课程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50分,分析化学占90分,物理化学占60分。

十、其它

1.招生目录中“★”为自主备案的二级学科。
2.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事宜(重要通知、成绩、录取分数线、复试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grs-syphu.com/index.asp
3.本简章公布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打印、初试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正式文件为准。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联系人:李岩、吴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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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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