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生两个类别,均招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专业(领域)详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申请或报考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1.本校取得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同等学力考生,通过初试后需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9月28-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全国网上报名:2012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地点: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 现场确认程序:①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③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仅网上报名,而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二)报考点选择。 在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沈阳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2137)只接受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 (三)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8:30-14:30)。 (三)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四)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3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六)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初试。 四、复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复试资格:2013年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制订各学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考生可自行查询,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完成体检,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在线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体格检查表。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4月中旬,具体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方式:一般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四部分。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13年3月中旬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六)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推荐免试生的复试时间和方式在网报前另行确定。 五、录取 (一)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通过复试考核的推荐免试生直接录取。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初。 六、学制 我校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是2.5年。 七、奖学金 学校为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了入学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一)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或申请推荐免试到我校被录取的,且为“985工程”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名校奖励”入学奖学金;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相同学科门类录取考生中初试及复试成绩排名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推荐免试生,可获得“高分奖励”入学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可获得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20%。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为培养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优秀人才,按教育部要求,201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一级学科为主编制,请广大考生注意查阅。 (二)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和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及参考材料。研究生学院备有历年专业课试题集,谨供考生复习参考。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推荐免试生。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人:张玮金宁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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