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3年共有82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3个专业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代码:085239)外,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 详细情况,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 二、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标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五、注意事项: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2012年9月底前与我校拟就读的学院联系申请推荐免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在全国统一报名时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 根据教育部规定,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现场摄像的报名方式,凡准备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在今年9月底10月初注意浏览我校网站http://gs.njtu.edu.cn。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相关政策: 学习年限二至三年。 为进一步改革研究生教育中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08年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学校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实施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对优秀学生的资助力度,实行动态资助管理。 委托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其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国防生按教育部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除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以外,所有考生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政策择业,户口可转入我校(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其它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亦可访问我校各学院网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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