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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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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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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部、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3年的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能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
(7)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或复试时,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8)无论何种身份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除在本专业目录中特别注明以外,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科目均由招生学部、院(研究所、中心)确定。

(四)我校可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单考名额的30%),报考条件及安排与教育部对单考生的要求相同,报名、考试均在我校,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我校可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础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员”招收一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六)研招办不提供考研资料及参考书籍,请大家按本目录中的考试科目或有关考试内容范围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部、院(研究所、中心)咨询。去年的专业试题可从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免费下载。

(七)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八)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九)美术学专业、设计学专业的报名、考试均在我校;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旅游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400)的考生须在网上选择西南大学或重庆大学或重庆师范大学或重庆交通大学报名考试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十)为了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已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可在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查询。实施后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标准及学费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为准。

(十一)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二)咨询电话:023-68252456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其目的在于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140人,实际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政策按分省计划情况单独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二)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三)录取

招生单位依据考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培养与就业

所有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注: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而出现与本文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一、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专业学位简介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degree),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二)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部、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3年的预计数

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3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7.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能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
8.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或复试时,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如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除外)、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林业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在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能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
7.国家承认的学历(1991年后)可通过http://www.chsi.com.cn核实查询;国外(境外)学历认证可要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外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网址:http://www.cscse.edu.cn)颁发的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报名或复试时,对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8.无论何种身份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三、仅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林业硕士可招收单独考试,其它专业学位类别不招收单独考试。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见前面学术型招生说明。

(四)研招办不提供考研资料及参考书籍,请大家按本目录中的考试科目或有关考试内容范围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部、院(研究所、中心)咨询。去年的专业试题可从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免费下载。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首先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相关公告要求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六)初试

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为了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已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可在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查询。实施后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标准及学费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为准。

(八)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咨询电话:023-68252456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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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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