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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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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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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坚持科学选拔,精心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推动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一、培养目标

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9个学院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应具备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即(一)中的(3)及其他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1篇以上学术论文。

注:1、此项条件涉及到的招生专业已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

2、此项条件涉及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报。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报考单独考试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征得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协议书》,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有关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报名审批程序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四)我校的推免生须在2012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11月20日以前,将有省市高招办公章的推免生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在北京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埠地区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可根据所在省市高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进行现场确认。

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外,我校简章公布的其它学术型专业、工程硕士各领域、应用统计硕士、建筑学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网上公告以及我校的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拟报考“定向”类别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拿到盖有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章的书面同意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录取。

4.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报考点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务必于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以及其它需要的材料,到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原件查验、现场照相等确认信息工作。

特别提示: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05)的考生,必须以网上银行的方式,于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选择北京地区以外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考点要求缴纳报名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相关要求(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寄发纸制材料。

推荐免试考生无需下载准考证,但仍需于2013年4月复试期间参加政审和资格审核,并于5月至6月期间,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推荐免试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的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业务课二

第三天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

(五)报考单独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的考生必须到北京工业大学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约三月下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工商管理类专业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5.对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我校自定。

6.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为17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11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00人。

(二)学制:我校国际商务硕士、MBA、应用统计学制为2年;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它学科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

(三)2013年我校没有任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MBA按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向MBA教育中心010-67396548咨询。

(四)考务咨询:有关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等事宜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或咨询相关学院,历年试题请直接与相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

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秘书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
刘老师
67396127
liuhui@bjut.edu.cn
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刘老师
67391630
dkyzb@bjut.edu.cn
建筑工程学院
肖老师
67392158
Xiaojing2012@bjut.edu.cn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裴老师
67391984
peibaodi@bjut.edu.cn
应用数理学院
李老师
67392178
lxm@bjut.edu.cn
计算机学院
王老师
67392547
wangmeng@bj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杜老师
67392383
duwei@bju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郝老师
67396548
haoqh@bjut.edu.cn
MBA教育中心
郝老师
67396548
haoqh@bjut.edu.cn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刘老师
67396170
liurx@bjut.edu.cn
激光工程研究院
陈老师
67396556
chennan@bju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赵老师
67392736
yanjiusheng014@bjut.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67392736
yanjiusheng014@bjut.edu.cn
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刘老师
67392001
liuqiaoli@bjut.edu.cn
外国语学院
靳老师
67392687
jinxiuqin@bjut.edu.cn
软件学院
张老师
67396522
chacha-123@bjut.edu.cn
固体微结构与性能研究所
桑老师
67392281
sanghongfeng@bjut.edu.cn
高等教育研究所
关老师
67396375
shaohuaguan100@bjut.edu.cn
循环经济研究院
张老师
67396263
zhangjj@bjut.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李老师
84637647
liguoping@bjut.edu.cn


(五)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单位代码:10005北京工业大学考点代码11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联系电话:010-67392533

传真号码:010-67391600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

说明:若本文件内容与教育部招生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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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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