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左右,其中将接收225名左右的推免生。我校今年公费比例预计在75%—80%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为准),公费优先考虑一志愿考生。(MBA、MPA、艺术硕士全自费) 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注:按教育部精神,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报名点查询! 四、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五、初试 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并通知考生。 全国统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部分专业学位全国联考科目(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由学校根据相应的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学校制定考试大纲并命题。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和样卷)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办一律不办理邮购。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中下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将发函通知(或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左右。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等四类。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协议书。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国家计划内定向的,培养经费均由国家拨款,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MBA、MPA、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学费为3.6万元,其他专业2.4万元)。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MBA、MPA学制2-4年)。 九、毕业生就业 国家计划内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几点说明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联系。 3、为鼓励年轻学子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如 “熊智明奖学金”、“杜玉如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等。此外,还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奖项。 单位代码:10414 地址:江西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瑶湖校区) 邮政编码:3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 电话:0791-88120609、88120608(传真) 联系人:赵老师、许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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