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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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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7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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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免试生推荐与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推荐免试生须与我校研招办和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通过我校复试并被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普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将正式加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学生所在学校研招办领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校验码,凭校验码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日-14日到本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图像采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http://www.csust.edu.cn/pub/yjsb/zsxxw/index.html)。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推免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科目专业(会计硕士)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报考,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其他省考生可以参照该省相关规定就近报考;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牢记报名号和密码)。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报名信息有效)。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1)推免生在推荐学校报名点报名。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3)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我省所属市州报名点网上报名,并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4)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5)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图像者,报考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4.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5.初试科目:
(1)学术型研究生: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3)统考、联考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4)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他非统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范围见我校考试大纲一览表。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6.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7.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8.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1)网站: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
(2)声讯:16885880(自动台)、1607160(人工台)。
(3)短信:1)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发送“CJYK#”加“考生编号”(如:CJYK#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61查询;2)联通用户:发送“YKCJ#”加“考生编号”(如:YKCJ#010203040506078)到1062899251查询。
说明:
(1)凡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均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报考外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省内考生,其成绩请向招生单位查询;
(2)凡外省报考我省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查询。
9.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30-50%范围内。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招生简章)。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及研究生部网站上直接公布,不再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10.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⑴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⑷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本校应届生由学院教务办加盖公章即可;
⑸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六、调剂

1、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招办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2013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2、一般调剂程序
⑴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⑵研招办审核考生填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其是否复试;
⑶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在调剂系统给出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回复后,即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
友情提示:⑴⑵⑶项调剂程序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⑷研招办向拟录取调剂生的原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⑸原报考单位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研招办公函,通过机要向我校寄出初试试卷;
⑹研招办做最后审查。

七、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查询),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学制和学费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实行弹性学制,学费标准按湖南省教育及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报考其他专业的录取考生享受公费。享受公费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脱产硕士研究生,且须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学金,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使多数研究生通过承担“三助”工作获得助学金。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它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长沙理工大学职工”,长沙理工大学应届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校区XX学院XX班级XX信箱”,以便录取通知书的准确投递。长沙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应填写为“长沙理工大学XX学院”。
3.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邮编:410076)
联系部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521905882309678
传真:(0731))82309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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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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