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2年我校共录取研究生332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当年的实际录取人数,仅供考生在报名时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区、市)招办盖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达到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本科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自考生到自考办开具证明;
●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日期:2012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考生在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5、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常见填写错误包括:本科毕业误填为本科结业;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误填为流水号;证件号码、证书编号等数字填错;应届生的注册学号没填;等等。
6、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在一区。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考试科目为四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1、时间、地点:2013年1月5日—6日;
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地点为考生报名地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2、方式:笔试。
3、分值:第一、第二单元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单元的分值各为150分。总分500分。
(三)复试
1、程序:研招办根据当年国家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况及现实表现,函调人事档案等。
2、时间:2013年4月中旬前后。
3、地点:大连外国语学院。
4、内容:
①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专业能力、语音语调、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判断能力、人文素养、心理健康、举止仪表等)、二外(外语)听力。
②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除参加正常复试外,还须笔试两门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③专业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时将突出专业应用能力的考核。
5、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办法为准。
五、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复试阶段和入校后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录取
(一)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复试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办法规定的分数线,且单科成绩符合分数要求。任何一科未达到标准,或复试总分未达标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
七、培养类别
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别分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
八、单位地址
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娇陈
电话:0411-86111234
注:1、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当年招生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2、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3、我校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校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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