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为了促进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实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并行模式,包括推免生、统考生、联考生等类别在内共计招生1600余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及项目管理专业不接收推免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同等学力考生: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学考试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我校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如下: l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法学(03010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和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生物物理学(071011)(有害环境的系统生物学分析及其生物信息学方向除外)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和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085206)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1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专业英语四级证书原件(英语类研究方向)或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证书原件(日语类研究方向)或专业俄语四级证书原件(俄语类研究方向)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l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专业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且是第一作者。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4、第5、第6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要求考生务必在网报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信息、下载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生注册学籍信息)(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在“备注信息”中填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提供的12位在线验证码。不能提供在线验证码的,应及时到权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rz/ct05.shtml)。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并将认证号码填写在备注信息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于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历信息的考生,不予准考。 国防生须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双学位考生网报时需以第一学历身份报考。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 地点:全国统考生、推荐免试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注意查看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MBA、MPA联考生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大连市中山区招生办(报考点代码:2139)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注意: 四、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公布办法:初试成绩约在2013年3月中旬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再单独邮寄考生成绩通知单。 5、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各学科、专业招收的统考生人数、奖学金生人数、去年复试分数线、具体复试办法等请先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通知》。2013年4月初教育部发布相关招生文件后,我校再制定2013年相关的招生数字及办法,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专栏。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除外)。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 六、录取及调剂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费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制及学费情况如下表:
八、奖学金 我校是教育部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高校之一,已从2010年开始实行新的研究生资助办法,奖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具体资助标准详见我校文件《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 九、其他 l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l 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军队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考,同时将审批表复印件交到我校招生办,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中填写“国防生”。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需缴纳全额学费,且不享受《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暂行办法》所规定之资助。 l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具体招生情况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工商管理硕士招生简章》及《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l 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参考书目等专业知识有问题,请直接咨询各院、系。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网 址:http://grs.dlm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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