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名额:拟12名(以最终招生简章为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生资格(学术型推免资格、专业型推免资格均可)。 3. 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为经济类专业或会计、财务管理等管理类专业。 4.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曾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材料 (A)必须提供的材料 1.使用A4纸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一)。 2.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TOFEL成绩单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的政审意见(附二)。 5.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需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张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6.《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具有推荐高校意见、公章,并加盖推荐高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最迟须于10月上旬提交。 (B)自愿提供的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A)、(B)所列申请材料须于8月31日~9月30日寄达或送达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通讯地址见“六、联系方式”)。 (四)复试办法 申请人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的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笔试主要考察税务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思维状况、反应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并对英语口语和听力进行考核。对于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申请人,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根据复试成绩择优接收。 (五)接收程序 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接收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对提交申请材料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2.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组织复试小组对列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另行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参加体检。 3.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将复试成绩通知申请人,并在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4.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根据复试成绩和体检状况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5. 研究生院招生办对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名单进行公示(期间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6. 拟接收推免生应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指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我院税务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院税务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7. 我院将于2013年6月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 注:关于以上各步骤具体实施时间,请各位考生关注我中心网站,或致电我中心垂询。 (六)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MT)教育中心 中心网址:http://mt.gscass.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MT)教育中心(行政楼335室) 邮 编:10248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老师、张老师:(010)81360976 赵老师:(010)81360820 电子邮件:mtec@cass.org.cn(中心邮箱),sunny201108@126.com(吕老师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2012年7月13日 附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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