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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来源:新浪教育
发布时间:2012-09-1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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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现就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专业包括中医学药学中西医结合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及中医护理学(详见我校2013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外校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系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以上。

  5、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三、申请办法

  1、拟申请人须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以下材料未注明的均为1份):

  ①《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请用A4纸打印);

  ②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③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单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⑤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

  ⑥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入学资格。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须于2012年9月1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236室)。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2、研究生院通知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复试,复试将对申请人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着重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复试合格后,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签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2012年10月25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于2012年11月10日—14日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10天内(最迟于11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逾期未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或逾期未寄达登记表的推免生,将被取消推免生报考资格。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我校考核、复试、接收推荐免试的工作(包括发出接收函)将于2012年10月8日前结束。

  四、联络方式

  1 、联系电话:010-64287519

  2、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202.204.32.121:8080/default.aspx

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6日

  附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3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pdf

【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发布者:ye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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