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13年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除外),接收名额占各专业招生人数的35%左右(总计45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纪律,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在学校学习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申请人所在学校原则上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所在学校为国家“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 (2)所在学校具有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一级学科博士点。 4.申请人外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以上(含426分)或具有同等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 (2)小语种: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3)申请英语专业:需获得英语专四或专八证书。 5.跨专业申请人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法学)专业和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6.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申请攻读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须独立创作)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申请报名 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在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时间:2012年9月1日—9月18日之间 2.申请网址:http://yz.cupl.edu.cn/tmswbnet/ 3.申请流程:网上注册、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复试费(100元RMB),下载打印《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须加盖公章,并于复试报到时候提交)。 四、复试 我校对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并于2012年9月20日左右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及复试办法将于9月下旬在网站上公布,请进入《复试名单》者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1.复试时间:暂定9月下旬,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具体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 3.复试报到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具有同等英语水平的托福、雅思、或GRE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语种及英语专业,提供相关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6)跨专业申请人还须提供两名教授出具的推荐信(本科专业、申请专业各一名教授)。法律(法学)专业和法律(非法学)专业除外。 4.复试科目、命题范围:见《201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命题范围》。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40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40分)+ 外国语成绩(含听力、口试)(20分) 注:中欧法学院复试成绩(100分)= 英语听力(20分)+法律分析(50分)+ 面试(30分) 五、接收函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发接收函。 六、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取得我校推免生接收函的学生,务必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与统考生同样要求),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具体报名时间: (1)10月31日之前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2)11月10-14日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具体地点为: 北京高校推免生: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具体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外地高校推免生:在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七、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申请条件,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八、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纲要》,自201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同时,学校将根据有关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或科研资助(MPA、MBA()两个专业除外)。 新入学的一年级研究生(MPA、MBA两个专业除外),成绩优秀的可以享受“新生奖学金”,二年级、三年级时根据前一年的在校综合表现,评定当年的奖学金。 九、有关推荐免试生新生奖学金的说明 1.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2.新生奖学金金额:除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外,其他各学院均相同。2013年新生奖学金金额待定。(提供2012年奖学金金额供参考:一般为人民币9千元,法律硕士学院、中欧法学院和证据科学研究院奖学金金额见学院网站公告。) 3.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不享受奖学金,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定向生相关待遇。 十、信息发布及联系方式 1.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我校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简称“研招办”)主办。网址:http://gate.cupl.edu.cn/yzb。 2.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及中心官方网站 访问各学院、研究院及中心官方网站,请查询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学校主页网址:http://www.cupl.edu.cn。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旧1号办公楼304室)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图文传真:010-58908074/71 电子信箱:zfyz@cupl.edu.cn 官方网站:http://gate.cupl.edu.cn/yzb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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