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代表作将可代替论文 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
2月8日,本市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打破职称评价“一把尺子量到底”、职称论文“一刀切”等条条框框。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今后职称评审将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将可代替论文。
建立分类评价标准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避免职称评审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业绩权重。
例如,教育教学人才按照教学为主、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进行分类评价,突出教书育人。对教学为主的人才,重点评价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绩;对科研为主的人才,重点评价学术能力、成果创新质量和贡献、学科建设效果;对社会服务为主的人才,重点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决策服务、科学普及等。
卫生技术人才按照临床为主和科研为主分类评价,突出临床实践。对临床为主的人才,重点评价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全科医生,重点评价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等;对科研为主的人才,重点评价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文化艺术人才按照文艺创作研究、文艺传播表演进行分类评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事文艺创作和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文化艺术理论创新、作品质量、文明推广和传承效果;从事文化艺术传播表演的人才,重点评价其作品演绎质量、演绎方法传承和创新、市场认可度等。
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
职称评审将从“惟论文”改为“菜单式”,让人才做“多选题”。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职称评审中,将全面推行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质量。
除论文、论著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工作总结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文化艺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创新申报渠道和晋升方式
此次改革新增4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才外,新开通了优秀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畅通了晋升通道。
改革创新了6类人才职称晋升方式。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领军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直通车”取得正高级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业绩突出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人才可单独评审、优先评聘;具有特殊技能、在特殊领域、特殊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可直接认定职称等级;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和援外医疗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职称评聘的支持政策。
职称系列全部补齐正高级
针对目前部分职称系列尚未设置正高级的情况,此次改革,本市将补齐全部职称系列的层级设置,在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专教师、工艺美术、实验技术等系列中增设正高级,持续满足高精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优势学科等领域的人才评价需求。
目前,本市已完成了经济、会计系列职称的正高级职称设置,并出台了职称评价试点方案,今年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评价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本市还将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三城一区”建设,建立具有北京特色、动态开放的职称评价专业目录,按照“需要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增设人工智能、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科学传播等新业态、新职业的职称评价专业,支持培育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记者 王天淇) |
[发布者:B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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