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6日,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第一天,房山区的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考场内便抓获3名替考枪手,警方随后又在学校附近将一名雇佣枪手的考生抓获。昨天上午,这三名枪手和一名考生在房山法院出庭受审。经审理,四人均因代替考试罪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几人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案例一 照片反差 枪手考生全被抓 昨天上午,最先出庭受审的是考生谢某及替其考试的枪手马某。90后的谢某,头发乌黑浓密,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脸上显出些许稚气。跟在其身后的枪手马某,出生于1982年,与谢某年龄相差8岁,不仅看上去明显成熟一些,而且头发也已有些谢顶。 虽然两人从外貌上看,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在2015年12月26日,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当天,马某愣是明目张胆地拿着谢某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坐进了考场内。如此拙劣的替考方式,当然没有逃出监考老师的眼睛。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考试当天,马某为了掩人耳目,特意戴了一顶棒球帽进行掩饰。而由于本人和证件上的照片出入太大,马某进入考场时,便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注意,并要求其摘下帽子进行比对。老师很快发现异常,但当时并没有声张,只是将情况反映给了负责考场秩序的老师。很快,仅仅答了五道题的马某就被叫出考场。面对监考老师的询问,马某当即承认自己是替人参考,监考老师随即报警。 民警根据马某的交代,很快在考场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内,将正在忐忑等待考场内消息的考生谢某抓获。 两次落榜 考生铤而走险 昨天上午,考生谢某最先出庭受审。谢某称,他此前参加过两次研究生考试,但都没有考过。这次又报考了“公共管理硕士”,担心自己还是考不过,便找到培训班老师匡某(另案处理)表达了“想找人替考”的意愿。很快,匡某表示事情办妥,并要求谢某缴纳了3400元的来京考试费用。“我一个人的伙食、住宿是1700元,另外的1700元应该是负担那个枪手的。”谢某说。 去年12月25日,谢某到京后,将自己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交给了带队的匡某,之后便在宾馆等待消息,最终却等来了民警。谢某说:“考试前我见过替我考试的人,因为我们都是从湖南来的,在一起吃过饭,但我不知道那人就是我的枪手。” 自称上当 枪手到京方知考研(课程) 接下来受审的是枪手马某,已毕业多年的他此前在广州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因为父亲出了意外事故,所以辞职回到老家。对于自己冒险当枪手的原因,马某说仅仅是想多挣些钱来负担父亲的医药费。 “匡老师找到我的时候,跟我说就是一个老干部进修考试,我也没当回事。”马某说,直到来到北京,他才知道自己是替人参加研究生考试。此前,马某已经收到匡某给的2000元替考费用,匡某同时承诺,如果考试通过,会额外再给他一个大红包,“不过他没说红包的具体金额”。 案例二 刚入职 老板要求替考 与谢某马某这对外形反差巨大的“组合”相比,枪手康某的隐蔽性更强。 同上面的马某相比,康某当枪手的选择显得更加无奈。去年11月份,刚刚进入新单位不久的康某,被上司叫到公司办公室,见到了公司的女老总曾某。“她就问我英语(精品课)怎么样,我说我是英语专业的,过了专业八级,她就问我能不能替她去参加一个考试。”庭审中,康某表示,自己当时有过犹豫,但担心自己如果不答应,会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所以最终还是同意替考。 康某答应后,第二天便被公司安排和女老总一起去北京“出差”,实际上是来京进行研究生考试的现场验证。“当时现场挺乱的,虽然拿的是老板的身份材料,但是现场验证时是我去拍的照,所以准考证上的照片就是我本人。”身份验证完毕回到湖南后,女老板将刚入职一个月的康某,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以此作为感谢。 俩证件不符 替考者露馅 考试当天,康某拿着女老板曾某的身份证以及印有曾某身份信息和康某照片的准考证进入考场。监考老师当时察觉到身份证和准考证上的照片存在差异,但准考证照片和“考生”核对无误,因此没有立即报警。 在顺利考完上午的科目后,康某参加下午的考试时,监考老师再次核对了证件信息,将康某的证件进行了上网比对,并发现了异常。于是,结束了下午考试,刚刚走出考场的康某,便被民警带走协助调查。 案例三 想练手 替考收费两万元 昨天受审的另外一名枪手胡某,案发前系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内容总监。有着不错工作和职位的胡某之所以替他人考试,据其自己说,是因为她本人想报考2017年的MPA,所以想在2016年考研中先“练练手”。不过,枪手胡某收到了两万元的好处费,也是昨天所有枪手中收钱最多的一位。 特点 涉案考生 来自同一辅导班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受审的4名被告人都来自湖南,且在考试前都在一家名为“中国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专修班湖南站”的辅导班内进行学习。此外,3名被替考的考生今年报考的专业都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MPA(公共管理硕士)。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该辅导班学费不菲,复习期间要缴纳两万元学费,若通过考试还需缴纳两万元。3名被替考的考生供述称,他们在辅导班上课后,感觉没有把握通过考试,因此找到考研辅导班老师匡某,并由匡某帮忙找来了3名枪手。目前,除了昨天受审的四名被告,另外两名被替考的考生以及匡某,也已另案处理。 昨天上午,上述三起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经过短暂休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考生谢某和三名枪手马某、康某和胡某,均因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四人听到宣判结果,均表示认罪,不上诉。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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