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损害职业教育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如果不尽快整顿秩序,扭转局面,就会让职业教育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声誉毁于一旦。 顶岗实习制度,必须以立法来保证,以制度来规范,同时,要重视监管和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的权益得到实质保障,才能使家长放心把孩子送到职业院校接受教育。 今天,本版对职校生顶岗实习的系列报道暂告一段落,但我们还会一直关注。 近期,职业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安全事故频繁的现象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批示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以保障中职、高职学生的合法权益。 随后,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副部长鲁昕对学生实习安全保障工作作出了批示与部署。 近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陈述了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实习安全事故频繁 2010年8月13日,在北京某企业顶岗实习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某职业学校学生小相,由于电梯故障导致意外身亡。经协调,企业同意向学生家长赔偿48万元。目前只赔付了40万元,家长仍在准备继续索赔的材料。 云南昆明一名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发生意外死亡事故以后,校长害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走了之,导致了家长与亲属到当地党委、政府所在地上访。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从去年下学期至今,各地出现了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发生意外死亡的事故:河北省4起,云南省6起,贵州省1起。“这是已经统计上报的事故数据,不排除还有部分省区市隐瞒事故未上报。”这位负责人说。 据调查,部分企业把职业院校顶岗实习的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每天从事洗瓶子、搬箱子等体力劳动,工作时间长达9~12小时,与实际所学的专业知识无关。当学生向校方反映情况时,有的校方表示不在企业顶岗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书。 而且,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缺乏必要的安全风险保障。现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相关条例没有确立在校生与顶岗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职业院校、企业与顶岗实习三方很少签订协议,一旦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与企业就互相推诿。 去年8月27日,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学生在某药业有限公司顶岗实习时,被货物砸下来造成左脚拇趾粉碎性骨折,受伤理赔与手术治疗等问题长时间未得到妥善解决。 有关职业教育的类型与属性决定了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到专业对口的相关企业进行半年或一年的顶岗实习。可现在由于一些安全事故,导致部分企业与学生对顶岗实习“谈虎色变”。 16个省区市未建立学生实习风险保障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职、高职在校学生分别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一年、半年的顶岗实习。这就意味着全国每年将有1200万名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国务院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学生实习前有安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发生安全事故后有风险保障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2009年11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在职业院校推行学生实习保险(简称“三部委文件”),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解决实习期间意外发生伤害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披露,一年多过去了,完全按照三部委文件精神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的只有河北、贵州、云南、四川、黑龙江、青海、内蒙古、广西、山西、海南等10个省区;已按三部委文件开展了此项工作,但用区域价格、区域投保、区域理赔方式代替全国一盘棋、“同命同价、跨地区赔付”的有安徽、湖北、吉林、浙江、宁夏等5省区;另外16个省区市未按三部委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因此,实习学生的保险工作只能由学校和企业自行处置。 三部委文件指出,职业院校可根据自身专业设置、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给顶岗实习的学生投保一年或半年的实习责任保险。可全国至今只有226所职业院校,13.1613万学生购买了学生实习保险,分别约占全国职业院校总数的1.4%、在校生总数的1.1%。 职业院校学生处于“裸实习”状态,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出在思想意识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属于政府大额采购范围,三部委文件对经费给出了三条很好的筹措渠道:一是可从职业院校学费中列支;二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三是职业院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据分析,造成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推行缓慢的原因,首先是认识不到位。一些省区市在推行此项工作时缺乏长远规划、配套政策和具体要求,只停留在转发三部委文件或召开启动会议,缺乏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和评估制度。 许多职业院校对学生顶岗实习存在的风险心存侥幸。一旦出了意外事故便束手无措,应对失当,给当地政府带来负面影响,这严重损害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形象。 其次是职业院校认为自己经费有限,不愿意从已经收取的和国家补助的学费中拿出钱来给学生投保实习保险。加上其他教育培训措施跟不上,使得三部委文件提出的“人人参保,应保尽保”的要求难以落实。 第三是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障制度推行以来,某些保险机构和经纪机构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各种渠道和关系,运用商业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了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是三部委文件规定由教育管理部门牵头实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保障工作。这项要求在一些地方未严格落实,而是安排其他一些部门负责此项工作,致使协调工作复杂化。 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诸多风险 教育部的一位负责人说,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参与主体,职业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面临诸多风险。这位负责人在调研时看到:一批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宾馆实习,正值寒冬,她们仍光着手在冰冷的水池中清洗盘子。这位负责人见状问她们来自哪所学校,为什么不戴橡胶手套,万一手指被划破或冻伤后学校与宾馆管不管。 这位负责人说,学生人身伤害风险是实习过程中最常见的,其后果往往也是最严重的,会导致学生伤残、失踪甚至死亡。引起顶岗实习意外伤害的原因不外乎是,学生专业能力欠缺引起的操作失误;企业机械设备、建筑设施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学生心理或生活问题未能及时沟通解决;学校或实习管理不善等。 顶岗实习学生作为企业非劳动关系人员,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必然对职业院校与企业产生法律政策风险,并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与赔偿责任。 这位负责人说,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经常出现过高的流失率与违约率,这也会给职业院校带来不可估量的信用风险,直接影响校企合作关系,导致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下降,以及影响学生就业率与院校声誉等。 校长们不能老想从学生顶岗实习中赚钱 在采访中,江苏一所职业学校学生告诉本报记者,较之保一年900多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乘一次飞机20元的航空意外保险,70元/年、40元/半年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便宜得多。学校不给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必需的风险保障的做法,匪夷所思。 据了解,部分职业院校除了攥着钱袋子“哭穷”外,就担心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后出险,必须逐级上报,走法律途径才能理赔,让院校“家丑”往外扬。他们便抱着侥幸心理,宁愿出现了伤亡事故与学生家长私了,也不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另外,有的职业院校老想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赚一把钱。如企业与职业院校结算学生顶岗实习报酬标准是每人1400元/月,学校实际发到每名学生手中的钱则变为900元/月。因为有求于企业保守相关秘密,所以职业院校很少要求企业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 在推动有关省区市职业院校投保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工作中,到底是先找省教育厅分管副厅长,还是找职成处处长?似乎颇有一番“学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假如直接去找了教育厅分管副厅长汇报,有的职成处处长则表示这事他不知道,并一直拖着不办。东部某省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保险工作,在教育部连续下达两次督办件之后,才表示“研究制订方案,拟于近期组织实施”。 目前,一个十分紧迫的任务就是让“三方”知晓顶岗实习责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一方面职业院校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必须为其投保责任保险;另一方面学生必须坚持具有相关责任保险以后才去企业顶岗实习;还有一方面就是企业只接受具有实习责任保障的学生顶岗实习。 面对大量学生“裸实习”的困局,有关方面提出了一个既不增加职业院校经费支出,又不从学生身上收取费用的折中方案,即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时,直接约定实习责任保险费用从学生第一个月的劳动报酬中扣除。这样既便于操作,又对学生、学校与企业三方有利。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开展调研、完善职业院校实习风险管理制度,把职业院校是否建立实习风险管理制度与省级、国家级重点示范校项目与相关支持项目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将尽快与财政部沟通,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进行补贴的经费支持。 |
[发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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